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,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,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需完成“三证合一、一照一码”登记制度改革,三证包括:
1. 营业执照 (代表处登记证)
2. 组织机构代码证
3. 税务登记证
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将拥有一个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”,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。